 持條件綠卡者長期離境的後果
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 我是“世界周刊”移民信箱的读者,很感谢您每一期给我们提供很多的移民方面的知识,在这一期上我看到您回答读者问题时讲:“我通常见到的疑难案件是当事人离开美国一次超半年和一年只2次来美,每次仅短期停留,但每次离境不超6个月”。 我丈夫也属于后者,我们是EB5签证拿的2年期的绿卡,再过2年不到要申请办正式绿卡,我想请问:我丈夫会有可能在海关被拒或被收掉绿卡吗?在申请正式绿卡时会成为疑难案件或被拒绝吗?冒昧打扰,深表歉意。 谢谢!恭候回复。 谢朱莉敬上
答: 如果你先生持回美証長期逗留在境外, 雖然他在進關時可能會被詢問, 但不應該不被放行, 特別是如果他能出示証明他沒有放棄居住美國的意圖, 包括報稅表, 銀行賬單, 房屋地契等. 申請條件綠卡轉正式綠卡與入籍不一樣. 前者申請在境外時間的長短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要滿足EB-5類轉正時的其他條件, 例如有沒有僱用10個以上員工, 並為其交稅, 自己的公司有沒有按時交稅以及自己的資金有沒有全部到位等. 而後者首先要在美國住滿法律規定的時間才可以申請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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