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1簽證家暴受害者可以單獨申請永久綠卡
amy读者问: 我于2005年以K1签证来美国,3个月后才结婚,结婚后一起生活,才知道他是个很难相处的人,来美国6个多月,他一直没有帮我递交申请,后来他打我,警察让我们分开,2005年8月,我以受到美籍丈夫虞待,我申请I-360.2007年 360批准,2008,12月我又上庭,法官说,K1签证不能在美国申请緑卡,我要找个法律的理由说得过.2009年5月,我又要上最后的庭,我真不知怎么帮? 1}K1签证可以在美国转緑卡吗? 2}我的朋友建议我申请U签证,这样又要等多久? 3}世界周刊{移民专页}经常讲到,受虞待的妇女可以自己申请緑卡,我也是受虐待者,我要怎么做呢?? 4}2009年,5月我用什么方法说服法官?请帮帮我! 十分感谢!!
答: 1. 根據我們的經驗, 你的律師應該在為你申請I-360的時候就應該為你同時遞交I-485申請表要求在美國調整身份和拿綠卡. 當你的I-130被批准後, 你的I-485申請就會被轉到當地的移民局由他們來安排面試. 面試通過後就可以獲得永久綠卡.
2. 你來信提到法官說K-1簽證者不能在美申請綠卡, 我們不知道你為何要去上庭, 因為你來信中沒有說清楚, 所以我們無法回答你的問題.
3. 只要你的條件符合, 你可以申請U簽證. 但我們不明白既然你的I-360已批, 可以借此直接申請永久綠卡, 為何要”捨近求遠”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