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申請超齡未婚子女?
律師們好:
我們一家是由我妹妹擔保於2008年12月15日合法進入美國, 但我們超齡的女兒还留在中國, 現在我準備申請未婚超齡女兒來美國. 請問我要填寫哪一種表格? 我們一家的申請移民時間是1997年, 女兒是1981年出生, 根據兒童保護法, 女兒的排期應該怎樣算起? 如果我們聘請律師, 對我們的申請會有幫助嗎? 謝謝回答!
焦先生
12.20.2008
2. 你女兒的排期(priority date)會印在移民局寄你的I-130收據的左上方, 通常叫“Receipt date”. 現在綠卡父母申請成年未婚子女的排期是2000年6月. 你們特別注意的是她在等排期的時間內不可以結婚, 否則你們的申請就會作廢, 除非你們成為美國公民, 那她的類別會從2B調整到第三優先(公民申請成年已婚子女).
3. 至於是否需要請律師為你們的女兒申請, 這是你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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