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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式离婚:太奇葩了!

  尽管新政策已经实施,但仍有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采暖费采取“暗补”的方式,先由个人向供热企业缴纳,再到所在单位进行报销。由于这种缴费方式不仅过程复杂繁琐,而且容易形成“三角账”,加上个别单位只给一方职工报销暖气费,经常引发纠纷。

  在哈尔滨某国企下属单位工作的高女士今年刚结婚,“双职工只给一方报销暖气费”,单位马上停了她的暖气费补贴。“我们单位有十几对因为报销暖气费而离婚的,有些人是家里真的困难没办法,有的是家庭有多套房产想多报点,有些是跟政策赌气,反正对生活没什么影响。”高女士说,还有的同事花200元钱办个假离婚证交到单位,“反正单位也不会查你是不是真的离婚。”

  同样是北方城市,长春市在2006年之前,也曾出现过“供暖式离婚”现象。从2006年冬季开始,吉林省职工暖气费补贴全部由“暗补”变成“明补”,暖气费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不论男女由居民向供热单位缴纳暖气费,这个难解的社会问题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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