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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假离婚 复婚后感情难复

  为了买第三套房,王玲与丈夫林飞选择了假离婚。谁知,此后林飞的时常晚归,引发两人关系从紧张到恶化,甚至到了闹离婚的地步。昨日,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王玲与林飞2007年结婚,并于2010年有了孩子,夫妻名下共有两套住房。两人打算手头宽裕后,再买一套房子,谁知,2011年武汉楼市实施了限购令。两人商量,不如通过假离婚来换取购房资格。

  2011年5月,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同年10月,又以王玲的名义,用共同财产买了第三套住房。

  不过,随着时间推移,离了婚的王玲似乎发现情况不妙:林飞经常晚归,对于家庭也越来越淡漠,“他不会是又有了其他女人吧?”

  面对王玲的追问,林飞则说是工作任务加重了,但王玲并不相信,两人的关系顿时紧张起来,经常发生争吵。王玲及家人还多次到林飞的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这让林飞感到很没面子。

  2012年12月,两人复婚了,但紧张的关系并未随之改善。到了今年3月,丈夫林飞索性携子从新家搬出了。

  6月,林飞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声称两人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不过,王玲在法庭上坚称丈夫是受到了其他女性诱惑,她愿意原谅林飞,也随时欢迎他回家,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飞与王玲自由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只要在今后互相理解、照顾、包容,加强沟通,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故不支持林飞的离婚诉讼。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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