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不让女儿上学 母亲丧失抚养权

  为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母亲周某将女儿“藏”了起来,甚至不让其上学。近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离婚纠纷,周某δ能如愿,法院一审判决女儿由父亲王某抚养。

  周某和王某于2002年4月份登记结婚,同年生下女儿小雅(化名),现在在某幼儿园上学,平时有其奶奶接送。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充分,婚后感情一般,9年婚姻生活中的家庭琐事更是让双方的感情日趋淡薄,直到走向离婚。2011年5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在收到传票后,周某将女儿“藏”了起来,δ让女儿上学。其同意离婚,但要求女儿由其抚养。

  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的存续以感情为基础。周某和王某都愿意离婚,故王某要求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双方均要求抚养女儿,但是从双方的生活现状、教育子女的方法及小雅的生活、学习等方面考虑,小雅由王某负责抚养教育为宜。

 收藏 (0) 打赏

您可以选择一种方式赞助本站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钱包扫描赞助

没有允许不得转载:辰美法律 » 不让女儿上学 母亲丧失抚养权

avatar

热门文章

  • 铭宇网络建站 专业 快捷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登录

    忘记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