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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

  一、离婚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

(一)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二)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三)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四)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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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军人离婚诉讼程序

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除此以外,军人离婚的审查、登记等程序与一般离婚相同,均适用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

诉讼离婚的程序: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离婚诉讼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便是关于起诉离婚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像离婚这种会牵涉到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议您最好还是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后再做决定,他们的丰富知识和经验会帮您解决您的疑惑。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离婚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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