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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打离婚官司要经过哪些程序

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二)审理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3、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

(三)判决

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二、打离婚官司的律师费是多少?

离婚的律师费最低的是1000-2000元。按照双方的财产多少,律师费也按比例收取,大概是在1%-2%左右。如果是二次诉讼,就得准备两笔律师费用。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三、打离婚官司要注意哪些事项

要注意下列事项:

(一)选择好管辖法院。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起诉状中要写好证据的诉讼请求。

(三)准备好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以上就是整理的打离婚官司要经过哪些程序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在进行离婚诉讼应该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规范书写起诉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让自己在离婚时处于有利地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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